主页 > 政策 四部门发文!“自动驾驶”获准上路?

四部门发文!“自动驾驶”获准上路?

11月20日消息,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到,试点汽车生产企业应当细化完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确认后,在省级主管部门和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监督下,开展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作。

试点汽车生产企业通过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后,方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产品准入申请。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试点使用主体应当按规定为车辆购买保险,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监测车辆运行状态,加强车辆运行安全保障。

《通知》明确,智能网联汽车搭载的自动驾驶功能是指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40429-2021)定义的3级驾驶自动化(有条件自动驾驶)和4级驾驶自动化(高度自动驾驶)功能。

《通知》要求,四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保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省级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严格做好申报审核,督促指导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试点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建立组织机制、落实政策保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精心筛选和组织具有基础和特色的申报方案,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妥善应对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

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智能网联汽车行业的市场规模约为1209亿元,同比增长19.5%。预计到2023年,中国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市场规模将增至1503亿元。

随着政策支持、产业协同、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测试示范应用等多方面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上下游产业链将进一步强化协调联动,在产业新赛道上塑造新优势,释放发展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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