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海保险交易所推出新能源车险交易平台,并首批挂牌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等12家财险公司的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产品。
据中工汽车网获悉,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由《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和《新能源汽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试行)》组成。12 月 27 日起,所有新保和续保的新能源汽车,只能按照《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投保。
截至2020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492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75%,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400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32%。新能源汽车增量连续三年超过100万辆,呈持续高速增长趋势。
新能源汽车以动力电池作为储能装置,车辆辅助设备延伸至充电设施,在车辆使用过程中,除了传统的交通意外风险外,动力电池起火、爆燃引发的重大事故也构成新的风险因素。因此,原有燃油汽车时代的车辆保险条款已经不能适应新能源汽车的保障需求,亟需升级换代。
与普通的车险产品相比,新能源汽车专属商业保险在保障范围和理赔条件等方面具有特殊性,保险强调起火燃烧属于保险责任,并列明对承保车辆电机、电池、电控“三电系统”的事故损失负责赔偿。
此外,专属保险新增了外部电网故障损失保险、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三个附加险。对于充电过程中发生的自燃事故造成充电桩以及周边车辆的损失,都可以通过附加险进行补偿。
上海保交所方面表示,这是继《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和《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试行)》之后,保险行业在新能源车险服务模式上的又一重大创新,是车险交易市场模式改革的有益实践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