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消息,4月10日,按照《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令 第53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将企业提交的2022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执行情况年度报告进行公示。
具体情况如下:
为带动企业降低燃油车油耗,提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先进技术,加速企业向电动化转型,2018年起,我国正式实施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2022年7月7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更新了积分计算方法和考核比例,增加了积分市场交易调节机制,以及完善了积分核查和处罚要求。
数据显示,2021年、2022年、2023年工信部对汽车制造商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每年按2%比例递增。以2022年为例,若某车企燃油车年销量为100万台,按照积分考核比16%计算,那么该车企的新能源汽车积分为负16万分,而车企需要以生产新能源汽车或购买新能源汽车积分的方式抵消负积分,否则来年不可销售新车。
业内人士表示,“双积分”政策的实施,大大促进了节能汽车的技术进步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推广,尤其在补贴退坡、疫情冲击等不利因素影响下,有效助力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逐年下降和新能源汽车产销快速增长。
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新阶段,同时面临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更加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变化,相关部门已启动下一阶段《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将进一步推进汽车产业绿色低碳发展。